全继委办发﹝2017﹞11号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,有关委直属联系单位及学术团体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,各有关单位: 经专家评审,同意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《新发突发感染病的处置》等4个项目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《医疗相关标准宣贯》等2个项目,补充为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详见附件)。现予公布,请各项目申办单位认真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规定执行。 附件: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(补充).pdf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(代章)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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