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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中华医学会开展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点工作的函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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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继委办发﹝2017﹞10号
中华医学会: 你单位《中华医学会关于申请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资质的请示》收悉。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及专家论证意见,经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同意,现准予你单位开展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点工作,先期试运行一年。请你单位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,切实加强管理,保障培训质量。
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(代章)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
抄送: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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